11月3日,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通知,进一步明确预售款监管有关事项。《通知》指出,需优化预售款支取条件,预售商品房项目的监管分户账内资金达到监管额度后,开发企业可申请支取多余部分资金,申请支取的多余部分资金可用于农民工工资支付;提供升级装修方案的预售成品住宅项目,根据购房人选择升级装修情况,将每套已售房源升级装修价款总额的50%且与开发企业信用关联后纳入监管,并按规定节点进行支取。
成都优化房企预售款支取条件
11月3日,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通知,进一步明确预售款监管有关事项。《通知》指出,需优化预售款支取条件,预售商品房项目的监管分户账内资金达到监管额度后,开发企业可申请支取多余部分资金,申请支取的多余部分资金可用于农民工工资支付;提供升级装修方案的预售成品住宅项目,根据购房人选择升级装修情况,将每套已售房源升级装修价款总额的50%且与开发企业信用关联后纳入监管,并按规定节点进行支取。
11月3日,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通知,进一步明确预售款监管有关事项。《通知》指出,需优化预售款支取条件,预售商品房项目的监管分户账内资金达到监管额度后,开发企业可申请支取多余部分资金,申请支取的多余部分资金可用于农民工工资支付;提供升级装修方案的预售成品住宅项目,根据购房人选择升级装修情况,将每套已售房源升级装修价款总额的50%且与开发企业信用关联后纳入监管,并按规定节点进行支取。